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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有效凈化網絡環境,依法嚴厲打擊網絡謠言,寧陽縣公安局按照公安部、省公安廳、市公安局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工作部署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的高壓嚴打態勢,切實維護網絡空間秩序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?,F將近期查處的4起網絡謠言有關情況公布如下:
案例一
劉某某散布謠言案
2024年2月,劉某某在短視頻平臺,發布“年內中國可能發生七級以上地震,山東到安徽等地將發生地震”等相關謠言內容,制造恐慌,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寧陽縣公安局依法對劉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二
韓某某侮辱他人案
2024年2月,韓某某因違規停車被交警貼條,遂心生不滿,在短視頻平臺發布辱罵交警的視頻,造成惡劣影響,寧陽縣公安局依法對韓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三
李某某散布謠言案
2024年3月,李某某為增加其個人賬號曝光度,在短視頻平臺發布不實信息,博取網民關注,造成惡劣影響,寧陽縣公安局依法對李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。
案例四
趙某某擾亂公共秩序案
2024年3月,趙某某在短視頻平臺,發布拼接視頻顯示一飛機空中冒煙隨后發生事故墜落。經公安機關核實,該視頻為謠言信息。趙某某發布拼接視頻,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。寧陽縣公安局依法對趙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行政處罰。
網絡絕非法外之地。對于利用互聯網發布不實信息、擾亂社會秩序、誹謗他人等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
請廣大市民、網友不造謠、不傳謠、不信謠,共同維護健康清朗的網絡輿論環境和良好社會秩序。
散布謠言的法律責任
01
民事責任
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譽的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規定,要承擔停止侵害、恢復名譽、消除影響、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責任。
02
行政責任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: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:
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虛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;
(三)揚言實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。
03
刑事責任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零五條:以造謠、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;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,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一條: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,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、商品聲譽,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四十六條: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: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責編:
審核:解西偉
責編:解西偉